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

发布日期:2023-02-18 12:34:18

为切实做好专业类招生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,依据《河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校教字〔2021〕15号)文件精神,结合专业类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组  长:黄文军 赵慧峰 崔建会

副组长:赵君彦 史宝胜 袁永军 时君伟

组  员:系主任、专业负责人、辅导员、教学秘书

负责专业类培养与专业分流的具体实施。

二、分流对象

工商管理类招收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

三、分流时间

专业分流在工商管理类学生入学后第2学期初完成。

四、分流原则

1.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,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、选择机会公平平等、学分绩点客观准确。

2.专业优化与规模控制相结合。分流专业人数原则上按年度分专业预设招生计划执行;学校综合专业的社会需求、专业布局和教学条件等因素,适当统筹调整专业分流人数限制,以推进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。

3.分数优先与遵循志愿相结合。专业分流时按照工商管理类学生入学后第1学期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遵循学生志愿顺序依次选择专业。当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,依次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、思想道德与法制、外语、高考入学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选择专业。

五、工作程序

1.公布分流专业人数

学生入学教育时通过学院网站等方式予以公布。工商管理类分流专业人数(附件1)。

2.分流指导。由专业负责人,通过政策宣讲等方式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、职业生涯规划及政策宣讲等指导活动,并向学生提供专业类招生培养和专业分流的相关咨询。

3.发布通知。在专业类学生第1学期末,发布专业类招生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通知。

4.志愿填报。学生自主填报分流专业志愿,专业志愿需覆盖专业类内所有分流专业,如有放弃,视为服从专业调剂。志愿填报线上线下同时进行,且必须一致。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(附件2)。

5.成绩公示。通过学院网站对专业类学生第1学期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行公示3天。

6.名单公示。按照分流原则确定分流专业学生名单,通过学院网站公示2天。

7.材料报送。公示无异议后,专业分流汇总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备案。

8.确定结果。教务处审核后,在教务处主页公示3天,公示无异议后,公布专业分流学生名单。

六、申诉方式

学生对专业分流结果不服,可按照《河北农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办法》提出申诉。

七、其他说明

(一)高考体检受限学生不能分流到受限相关专业。

(二)对在专业分流前休学的学生,复学后先在专业类中修读,而后参与专业分流。

(三)对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的学生,先在专业类中修读,而后不参与专业分流,按既定专业进行修读。

(四)专业分流结果一经确定,不能变更,学生须按照确定后的专业进行修读。


附件1:

2021级工商管理类分流专业及人数

分流专业

分流专业人数

财务管理

64

工商管理

181

会计学

70

旅游管理

99

注:有1名高水平运动员不参与分流,直接进入财务管理专业学习,有3名高水平运动员不参与分流,直接进入工商管理专业学习,有1名高水平运动员不参与分流,直接进入旅游管理专业学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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