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学院简介
2019年7月,河北农业大学将原商学院、经济贸易学院及农学院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合并组建yh1122银河国际。
学院现有教职工155人,其中专任教师126人。教师中有教授29人,副教授66人;有博士生导师14人,硕士生导师67人,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0人。国家特色蔬菜产业技术体系产业经济岗位科学家1人,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,省“三三三”人才5人,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3名,省青年拔尖人才4名,省教学名师2人,省优秀教师1人,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产业经济岗位专家12人,18人兼任省级学会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。
学院自198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,现有农林经济管理、工商管理、会计学、财务管理、物流管理、农村区域发展、经济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市场营销、金融学、经济统计学、保险学等12个本科专业,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700多人。学院是首批国家“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”项目实施单位,是河北省“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”和“高等学校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创新高地”。与美国多恩大学、加州大学滨河分校建有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。
学院本科教学突出“专业+实践+创新”三位一体特色,依托4000平米“省级经济管理实验示范中心”和21个校外“三结合”基地,以课程实验实训、专业实习、“双创”竞赛为路径,创建了“基专结合两综一创”的特色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体系,双创工作和成效居学校前列。近三年,本科生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2篇,在“双创”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项、二等奖1项、三等奖3项,省特等奖或一等奖27项。本科就业率均在91%以上。
学院学科实力雄厚,具有博士后、博士、硕士、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。拥有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、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;拥有农林经济管理、工商管理和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。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21人,硕士研究生319人。学院拥有国家特色蔬菜产业技术体系产业经济研究室、河北省农业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基地、河北省“三农”问题研究基地、河北省现代农业发展研究中心、河北省新型智库—“三农”问题研究中心。近三年,承担国家基金课题5项、省部级课题120余项、厅局级课题80余项,到位科研经费达1000多万元;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43项;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300余篇,出版著作、教材80余部。研究成果获得省市领导批示40余项。
依托于深厚的历史发展积淀、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、特色的教育教学模式,学院在全国农林高校同类学院中居于先进水平,具有京津冀“三农”问题研究话语权,是河北省“三农”问题研究制高点,也是现代复合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培养的摇篮。40年来,学院为国家培养了正部级干部1人,厅级干部20多人,县处级干部150多人,和以“全球青年领袖”石嫣为代表的15000多名优秀人才。
二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,贯彻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在测评、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。
三、选聘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4、具有经济学门类、管理学门类博士学位的普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研究生;
5、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,正高职人员(或与国内正高职水平相当的国外人员)放宽到50周岁,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(院士、国家杰青、长江学者等)的专家学者年龄不限;
6、身体健康;
7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8.面向国内外知名大学及高水平学科点定向招聘高层次人才,不受专业限制,全年择优选聘,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(1)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(42所)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(95所),国家级科研院所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国(境)外大学(科研院所),教育部评选的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。
(2)上述第(1)条规定院校及学科以外的博士毕业生,要求达到《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》中“优秀博士(后)”以上条件。
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,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,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。
现役军人、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,不在招聘范围。
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失信被执行人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,不得报考。此外,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。
四、选聘程序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通过现场、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。根据岗位条件要求,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。
1.报名时间:常年接受报名。
2.报名要求: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《河北农业大学师资招聘登记表》(附件1),并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,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、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,责任自负;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应届毕业生如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,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学校开具的证明,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,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,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。
(二)测评考核
由河北农业大学组成测评考核组,采取试讲、个人介绍、答辩的方式进行,对其学习工作经历、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。
1.初试
(1)资格复审。初试前,学院进行资格条件复审,对应聘人员应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初试资格。
(2)初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。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,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
(3)初试组织。初试由学院组织,包括考点选择、考场安全、专家评委委派等工作。
2.复试
(1)复试人选确定。原则上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: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,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;达不到1:3比例的,初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复试。
(2)复试组织。复试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,采取个人介绍和答辩的方式对复试人员进行测评打分,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,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
总成绩合成。复试结束后,按初试成绩、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,其中,初试成绩、复试成绩分别占40%、60%。计算成绩时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3.考核时间和地点:初试由招聘岗位学院确定并通知,复试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。
(三)心理测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
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,按1: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。如考试总成绩相同,按复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。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,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,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。
体检合格的,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,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心理测试、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拟聘人选资格。
考察合格的,经学校审批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通过河北农业大学网站(www.hebau.edu.cn)进行公示,公示期7个工作日。
(四)聘用
拟聘人选确定后,学院提出聘用意见,填写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》一式三份,连同招聘情况报告、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,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(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)办理相关审批手续。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五、其他事项
本次博士选聘按照报名的实际情况采取分批次实施的组织形式。附件中的《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》如有变更,始终以河北农业大学官方网站最新公布的内容为准。
联系人:王占军
联系电话:0312-7528600,13784969535(同微信)
传真:0312-7528607;
电子邮箱: 295431079@qq.com
附件:1:河北农业大学师资招聘登记表
2: 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
河北农业大学yh1122银河国际
2019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