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及录取工作,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及《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和学位授权点实际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科学、公开的原则,制定此细则。
一、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
学院组成学院复试领导小组、监督小组、复试专家小组、复试工作小组,负责复试相应工作。
二、招生计划
招生专业 |
招生计划 |
备注 |
农林经济管理 |
6 |
1.含硕博连读生1名; 2.各项条件符合“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”要求。 |
注:在上线非定向生源充足且复试合格的情况下,非定向生录取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80%。
三、导师招生限额
每位博士生导师作为第一导师招收本年级博士生不超过1名。
四、复试各环节时间安排:
日期 |
项目 |
开始时间 |
工作内容及备注 |
6月4日 |
考生报到 |
8:30 |
|
6月4日 |
资格审查 |
11:00 |
审核复试资格。 |
6月4日 |
正式复试 |
14:00 |
综合测试 |
资格审查相关说明: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于2023年6月4日9:00前将硕士学位证、毕业证、身份证、网上报名起始日前发表论文原件,以及“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”(网址:https://yanjiusheng.hebau.edu.cn/info/1109/4093.htm)中规定的材料提交河北农业大学yh1122银河国际学科研究生办公室审核,身份证原件审核后返还考生,其他原件暂存,公示期结束后返还考生。
三、复试方式及流程
(一)复试方式:现场复试。
(二)复试地点:
1.面试地点:河北农业大学yh1122银河国际(保定市乐凯南大街2596号)201会议室。
2.候考地点:河北农业大学yh1122银河国际203会议室。
(三)复试流程:
1.研究生招生复试前期资格审查。
2.考生候考。考生在复试开始前30分钟到河北农业大学yh1122银河国际212室报到候考。
3.综合复试。学院组织复试。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场参加复试。考生每题答题结束时需说明“回答完毕”,所有问题回答完毕后,考生明确“结束复试”。
4.复试成绩公示。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河北农业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。
四、复试名单
依照河北农业大学《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,本专业复试比例为除硕博连读生外剩余招生计划的200%,据此确定复试名单如下:
考生编号 |
姓名 |
初试成绩 |
备注 |
外语 |
业务课1 |
业务课2 |
总分 |
100863100100016 |
武慧兰 |
79 |
92 |
81 |
252 |
|
100863100100029 |
邢玉莹 |
84 |
80 |
86 |
250 |
|
100863100100042 |
李潘坡 |
82 |
86 |
81 |
249 |
|
100863100100032 |
范莹莹 |
76 |
82 |
83 |
241 |
|
100863100100037 |
李哲 |
79 |
87 |
70 |
236 |
|
100863100100036 |
彭亚萍 |
83 |
74 |
78 |
235 |
放弃复试 |
100863100100010 |
杨明晓 |
62 |
83 |
81 |
226 |
|
100863100100005 |
王思思 |
82 |
81 |
62 |
225 |
|
100863100100009 |
赵卜玉 |
81 |
70 |
74 |
225 |
|
100863100100017 |
杨怡 |
81 |
66 |
78 |
225 |
|
100863100100041 |
问乔伊 |
81 |
60 |
78 |
219 |
|
注:上述名单为据初试成绩及统考招生名额,按统考招生名额的200%确定,如复试前有考生因故放弃复试,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,再从初试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。
五、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计算
(一)复试内容
复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。
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,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、科研创新能力、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,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。
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。
(二)成绩计算和录取顺序
1.复试成绩计算
各项按百分制打分,加权计算,最终复试成绩满分100分。各部分权重:专业知识30%、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50%、外语水平20%。
2.总成绩计算
总成绩=初试成绩/3×30%+复试成绩×70%
3.录取顺序
在学校分配的指标内,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顺序。总成绩相同时,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,复试成绩亦相同时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,确定最终排名。
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定向生录取人数不超过1名(定向生录取比例不高于招生计划的20%),如果总成绩排名中有2位定向考生进入计划指标内,只录取排名靠前的考生。
六、体检
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开始公示2个工作日内体检,体检表从《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》(https://yanjiusheng.hebau.edu.cn/info/1109/4093.htm)中链接下载。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。体检结果扫描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第3日前发送邮箱:h674168485@qq.com。体检表“体检结论”一项中应明确注明体检是否合格并有医师签字。
七、监督和复议
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,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,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,发现一起、严查一起。
学院在复试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和复议:
电话:0312-7528679,7528999周老师、宋老师
邮箱:674168485@qq.com
八、其它
(一)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、考试违纪、作弊、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取者,一律不予录取。已录取的,取消录取资格。
(二)报考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后的2日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。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,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,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。
(三)其他未尽事宜遵照《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》及《河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》执行。
河北农业大学yh1122银河国际
2023年5月29日